您好,针对您提出的“药店卖温度计没有给说明书是否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医疗器械,包括温度计这类产品,在销售时必须附有说明书。说明书是医疗器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产品的使用范围、性能、构成、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关键信息,对于消费者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至关重要。
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具体的行政处罚案例:
在五河县小溪祖建大药房的案例中,该药房因销售无说明书的体温计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被责令改正,同时受到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塔城市李亚西医药有限公司的案例中,该公司同样因销售未附说明书的玻璃体温计而被立案调查,并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两个案例都明确表明,药店在销售温度计等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说明书。如果未提供,就构成了违法行为,将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查处和处罚。
因此,如果您在购买温度计时发现药店没有提供说明书,您有权向药店要求提供,或者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同时,我也建议您在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