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联合体成员没有这个资质可以出项目经理吗”的问题,我们需要从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和项目经理的任命规定两个方面来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其成员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是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来确定。这意味着,如果联合体成员中有的单位没有特定资质,但根据联合体协议,该成员并不负责需要该资质的专业工作,那么这并不影响联合体整体参与投标。然而,如果某项专业工作明确要求了特定资质,而联合体中负责该工作的成员没有这个资质,那么联合体可能就不具备参与该项目的资格。
接下来,关于项目经理的任命,通常在联合体投标中,项目经理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这是为了确保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项目经理的资质都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或满足。实际上,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应与其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匹配。如果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涉及某个专业领域,那么该项目经理应具备该领域的相应资质。在联合体中,这个项目经理可以由负责该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只要该成员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该项目经理也满足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
具体到您的问题:
总结来说:联合体成员没有特定资质并不一定影响项目经理的任命,关键在于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与资质要求的匹配度,以及联合体中负责该工作的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组建联合体时,应明确各成员的专业分工和资质要求,确保项目经理的任命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