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局通知去做鉴定如果不去做鉴定后果怎样-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5-11-17 刑事辩护

若精神病患者在取保候审期间,经公安局通知去做鉴定而拒绝配合,可能面临被撤销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以及影响后续刑事责任认定的严重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1. 可能被撤销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按照执行机关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规定。拒绝配合司法鉴定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或逮捕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例如,若鉴定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程序,拒绝配合可能被认定为“逃避侦查”,直接触发逮捕条件。

  2. 影响刑事责任认定与量刑
    精神病鉴定结果直接影响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而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及量刑幅度。若拒绝鉴定导致无法确定其精神状态,司法机关可能推定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从而按正常犯罪程序追究责任。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实际患有精神病但拒绝鉴定,法院可能无法认定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定罪量刑。

  3. 可能面临强制鉴定程序
    在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强制进行精神病鉴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鉴定人书面同意后,公安机关可强制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犯罪嫌疑人仍抗拒,可能因“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鉴定”被追究妨害公务罪等额外刑事责任。

建议:若您或家属处于此类情况,务必配合公安机关的鉴定要求。若对鉴定程序有疑问(如鉴定机构资质、鉴定人资格等),可依法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鉴定,但切勿直接拒绝配合。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