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判决书的表述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撰写,但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要素,以下为示例性表述框架:
当事人信息与案由
首先明确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如有)的基本信息,并概括案由。例如: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第三人C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债务加入事实认定
需详细描述债务加入的成立要件,包括:
示例表述:
“本院查明,2020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采购货物,总价款100万元。2021年3月5日,C向A公司出具《债务加入承诺书》,载明‘C自愿与B公司共同向A公司承担上述10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A公司于当日签收该承诺书并表示同意。此后,B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C亦未支付任何款项。”
示例表述:
“本院认为,C通过出具《债务加入承诺书》并经A公司同意,已构成债务加入,其应与B公司对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与C共同偿还货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LPR计算)。”
示例表述:
“一、被告B公司、第三人C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A公司连带清偿货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同上);
二、驳回原告A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B公司、第三人C共同负担。”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