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离婚协议中关于该房产的归属及处理方式,需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明确约定,重点应涵盖房产现状描述、产权归属、贷款偿还责任、补偿条款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下是具体撰写建议及示例条款。
一、协议撰写核心要点
明确房产现状
需写明房产地址、购房时间(婚前/婚后)、首付支付时间及金额、产权登记人(仅您一人)、剩余贷款金额及还款情况(如存在)。
约定产权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个人财产(如首付及对应增值部分)原则归个人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协议中可约定:
补偿条款细化
需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如离婚后30日内)、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及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需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排除对方权利
可约定对方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包括居住权、继承权等),并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如需)。
二、示例条款(供参考)
第一条 房产归属
第二条 贷款偿还
剩余房贷人民币XX万元由甲方继续偿还,与乙方无关。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如银行要求)。
第三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补偿款,每逾期一日,需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要求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三、注意事项
提示:协议内容需根据双方协商结果调整,建议签署前由律师审核,避免遗漏关键条款。如有具体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