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自己申请的电梯坏了谁负责”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电梯损坏的具体情况以及责任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质量保修期内:
- 如果电梯是在生产厂家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那么由电梯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安装单位负责维修,这是基于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质量保修期外:
- 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在电梯的质量保修期外,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承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包括日常巡检、保养等工作。如果物业未能履行正常保养义务导致电梯损坏,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
- 维修资金使用:当电梯出现较大故障,维修费用超出日常维护保养范畴时,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此资金由业主缴存,专门用于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若维修费用需要业主分摊,业主委员会应组织表决程序,全体业主共同分摊费用。
- 人为损坏情况:如果电梯损坏是由业主或其他使用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如违规使用、超载、擅自改动等行为,那么责任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 如果电梯损坏是由于开发商遗留的质量问题,并且在房屋交付前已经存在,且仍在保修期内,那么开发商需承担责任。
- 如果电梯损坏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如外部施工单位在小区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电梯损坏,那么侵权人需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电梯损坏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电梯是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由生产厂家或销售安装单位负责维修;如果电梯是在质量保修期外出现故障,且是由于物业未能履行正常保养义务导致,那么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由于业主或其他使用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那么责任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如开发商遗留问题或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电梯损坏,责任归属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因此,当业主自己申请的电梯坏了时,首先应判断电梯是否处于质量保修期内,然后确定损坏的原因和责任归属,最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业主及时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