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违法的六个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投标人相互串通: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投标人间相互混装投标文件。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 招标人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泄露标底或招标信息:
-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 泄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 招标人直接泄露标底。
招标程序违规:
- 招标人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不符合规定。
-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不符合规定。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公开或者未按照规定执行。
中标结果不公正:
-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中标结果不公正。
这些特征涵盖了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多种违法行为,若您在实践中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