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用地怎么确权-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11-15 房产纠纷

设施农业用地的确权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复杂过程,下面我将为您详细阐述这一过程:

一、确权背景与意义

设施农业用地确权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权能、加强农业生产设施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确权,可以赋予农业经营主体更多的产权权益,如担保抵押权,从而畅通其抵押融资渠道,解决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资金的问题。

二、确权流程

  1. 经营者申请:

    • 设施农业用地的经营者需要向土地权属归属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提出使用申请。
    • 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拟用地位置、拟建设类型、用途、用地面积、生产期限等基本情况。
  2. 签订协议:

    • 村级组织应就用地申请,充分征求用地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和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 协商一致后,将用地单位(经营者)、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生产期限、用地规模、用地补偿、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土地复垦措施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情况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级组织和经营者共同签订用地使用协议。
  3. 用地备案:

    • 用地协议签订后,由村级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申请备案。
    •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心)就设施农业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用地规模是否符合规定、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备案建议。
    • 乡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建议,就设施农业用地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要求、土地复垦责任是否落实等进行审核。
    • 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的,用地不得备案,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 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国有农场的设施农业用地由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国有农场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并由国有农场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4. 备案信息汇交:

    •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乡镇政府汇交的备案信息后应及时核验,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等项目概况信息,以及项目用地总规模和地块坐标、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地块坐标等用地信息,通过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在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

三、确权后的管理与使用

  1. 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届满:

    • 经营者确需继续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备案。
    • 不再使用或续期申请未通过的,由乡镇政府会同村级组织,监督经营者落实土地复垦义务,确保恢复土地原用途。
  2. 设施农业生产变更用途、停止经营或合同到期不再使用的: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在监管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

四、确权的意义与成果

设施农业用地确权不仅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产权不清晰、融资难的问题,还促进了设施农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确权,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更加放心地投入资金进行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对确权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因此,建议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设施农业用地确权时,先咨询当地农业农村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