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二审生效判决已确定被执行人应支付的金额,但其仍试图少付,您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申请强制执行并明确执行标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您应向原审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申请书中明确要求执行判决确定的全部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若被执行人主张少付,需由其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减免事由(如已部分履行、债务抵销等),否则法院将依法全额执行。
核查被执行人抗辩理由的合法性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无合法抗辩理由,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
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313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动建议:
若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财产查控困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进一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