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同意怎么表达-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11-11 行政纠纷

在上诉后若同意原审判决或对方观点,可通过书面及口头形式明确表达,具体方式需结合案件阶段与法院要求。以下从不同场景展开说明:

1. 上诉期内明确表示同意原审判决

  • 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15日内)决定不上诉并同意原审结果,需向原审法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或《不上诉声明》,明确写明“申请人自愿撤回上诉,认可原审判决的全部内容”。
  • 法律效果:上诉期满后,原审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 注意事项:需在上诉期截止前提交书面文件,口头表示无效;若已委托律师,需由律师代为提交并附授权委托书。

2. 上诉后二审阶段表示同意对方观点

  • 若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上诉人希望认可被上诉人观点或原审判决,可通过以下方式表达:
    • 提交书面意见:向二审法院提交《二审答辩意见》或《情况说明》,明确写明“上诉人认可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判”。
    • 庭审中明确陈述:在二审开庭时,直接向法庭陈述“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的意见,不再坚持上诉请求”。
  • 法律效果:二审法院可能直接维持原判,或根据当事人意见简化审理程序。
  • 注意事项:书面文件需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字捺印(个人),口头陈述需记录在庭审笔录中并签字确认。

3. 调解或和解中的同意表达

  • 若双方在二审中达成调解/和解,需签订《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明确写明“双方同意以XX条件解决纠纷,上诉人撤回上诉/不再主张原上诉请求”。
  • 法律效果: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和解协议需向法院申请撤诉或制作调解书。
  • 注意事项:调解协议需明确履行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避免后续争议。

4. 特殊情形:再审阶段表示同意

  • 若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再审申请人希望认可原审或对方观点,需向再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撤回书》或《意见说明》,明确写明“申请人认可原审判决/对方观点,自愿撤回再审申请”。
  • 法律效果:再审程序终止,原审判决继续有效。

操作建议:

  • 所有同意表达均需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表示需通过庭审笔录固定;
  • 涉及单位或复杂案件时,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文件,确保表述准确;
  • 提交文件前需核对法院名称、案号及当事人信息,避免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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