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继母跟着继子的户口显示非亲属关系,继子是否还有继承权”,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继承权并非仅仅基于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来确定。在法律上,继承权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指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对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接下来,我们分析继子与继母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扶养关系通常指的是在生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照顾的关系。对于继子女来说,如果他们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继父母对他们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用,或者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行了长期的赡养扶助,那么就可以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
现在,我们回到您提出的具体情况:继母跟着继子的户口显示非亲属关系。这并不意味着继子就一定没有继承权。关键在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在未成年时与继母共同生活,并且继母对他进行了抚养和教育,或者成年后继子对继母进行了赡养,那么他们之间就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就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
反之,如果继子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比如继子在成年后才与继母相识并共同生活,或者他们之间没有经济上的相互扶持和照顾,那么继子就没有继承权。
综上所述,继子是否有继承权并不完全取决于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而是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扶养关系。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继子与继母之间的共同生活情况、经济扶持情况等,以确定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并据此判断继子是否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