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侵占是什么意思-姚超越律师|法行宝
2025-11-09 刑事辩护

贪污侵占,通常指的是贪污罪与侵占罪两种犯罪行为,但日常语境下可能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统称为贪污侵占,以下分别解释贪污罪与侵占罪:

贪污罪

  1. 定义: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 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
    •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客体: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3. 法律后果:

    • 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刑罚。

侵占罪

  1. 定义: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侵占罪与贪污罪中的“侵吞”手段有相似之处,但侵占罪的主体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且侵占的对象也更为广泛,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不过,在职务犯罪语境下讨论的“侵占”,往往特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与刑法上的侵占罪在主体和对象上存在差异。为避免混淆,以下主要解释刑法上的侵占罪核心特征,同时指出其与职务侵占的区别。
  2. 构成要件(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

    •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 客观方面: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而职务侵占则特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客体: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3. 法律后果:

    • 根据侵占数额和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而职务侵占的法律后果则根据侵占数额和情节,可能面临更重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甚至可能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与侵占(职务侵占)在职务犯罪中的区别

  • 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些人员并不要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 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是本单位财物,这些财物可能属于公有,也可能属于私有。
  • 行为手段:虽然两者都涉及非法占有,但贪污罪更侧重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职务侵占罪则更侧重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则构成贪污罪;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两者都是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