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确实应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一. 交强险的赔付顺序
-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事故中,首先应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这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分别为18000元、180000元及2000元。
- 若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则超出部分需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按相应比例共同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 实际处理流程
- 在实际处理中,双方应首先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各自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
- 接着,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若交强险限额不足,则双方根据责任比例分担剩余损失。
- 若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争议,可申请交警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我建议,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事故发生后,双方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同时,应尽可能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照片、视频、目击者信息等,以便后续的责任判定和赔偿协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