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漏罪的写作,需要明确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后的法律处理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撰写。以下是一个关于起诉书漏罪的范文示例,结合了具体案情和法律依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津红检刑诉〔XXXX〕XX号
被告人刘永冒,男,1982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31271982XXXXXXXX,小学肄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顺县XX镇XX村XX组,在津无固定住所。因涉嫌盗窃罪,于2023年12月2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刑事拘留,2024年1月8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执行逮捕。
案情分析:
已查明罪行:被告人刘永冒于2023年11月29日及12月1日,在本市红桥区内两次实施入户盗窃行为,其中一次未遂,一次窃得中华牌卷烟若干,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发现漏罪: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本院发现被告人刘永冒在判决宣告前,除已查明的盗窃罪行外,还存在其他未被判决的盗窃罪行(此处为假设情景,实际案例中需根据具体发现情况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对漏罪进行追诉并数罪并罚。
具体起诉内容:
一. 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刘永冒,个人信息如上所述。
二. 已查明罪行与证据
已查明罪行:
证据:
三. 发现漏罪情况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本院发现被告人刘永冒在判决宣告前,还涉嫌于XX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XX地(具体地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实施入户盗窃行为,窃得现金及贵重物品若干(具体财物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针对该漏罪,本院已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此处为假设情景,实际案例中需根据具体侦查情况填写证据)。
四. 法律依据与起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永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于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因此,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刘永冒已查明的盗窃罪行与发现的漏罪一并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人刘永冒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永冒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起诉请求:
请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永冒相应的刑罚,并实行数罪并罚。
此致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具体姓名]
检察官助理:[具体姓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分析说明:
起诉书的格式与结构:起诉书应包含被告人基本情况、案情与证据、法律依据与起诉意见等部分,确保内容完整、结构清晰。
漏罪的处理原则: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漏罪后,检察机关应依法对漏罪进行追诉,并与已查明的罪行一并提起公诉。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所规定的。
证据的要求:对于漏罪,检察机关应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我的观点:在撰写起诉书时,对于漏罪的处理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起诉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