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上诉的,原先审理不会继续进行,而是会中止审理,待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再根据裁定结果恢复审理或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与程序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原审理法院会中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等待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这是因为,管辖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如果管辖权存在争议,那么原审理法院继续审理案件就缺乏合法依据。
二审法院的处理方式
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后,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理法院有管辖权,那么会裁定驳回上诉,原审理法院继续审理案件;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理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会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举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A法院,A法院认为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遂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至B法院。甲对A法院的裁定不服,认为A法院有管辖权,于是向上一级法院(即C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A法院会中止对案件的审理。C法院在收到上诉后,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C法院认为A法院有管辖权,那么会裁定驳回甲的上诉,A法院继续审理案件;如果C法院认为A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会裁定撤销A法院的裁定,并将案件移送至B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上诉的,原先审理会中止进行,待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后再根据裁定结果恢复审理或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