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财产时能够将保全费列入保全请求吗-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5-11-06 行政纠纷

申请保全财产时,保全费不能直接列入保全请求中,但保全费最终可由败诉方承担。以下从几个方面详细说明:

  1. 保全请求的内容:保全请求主要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对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财产转移、隐匿或毁损,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保全请求的核心在于明确要求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价值等,保全费并不属于财产本身,因此不能直接列入保全请求中。

  2. 保全费的承担原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的保全请求得到法院支持,且在后续的诉讼或仲裁中申请人胜诉,那么保全费将由被申请人(即败诉方)承担。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申请人在提交保全申请时,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预交保全费。保全费的金额通常根据保全财产的价值或数额来确定,具体标准可参照当地法院的收费规定。
    • 如果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预交保全费,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但这一申请需要符合法院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法院审查批准。
    • 在保全程序结束后,如果保全费需要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可以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或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保全费。法院或仲裁机构在作出判决或裁决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保全费的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