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标单位创建码一致涉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对个人的处罚需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 行政处罚角度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具体处罚情形:如果个人作为投标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参与了创建码一致这种串通投标行为,那么就会按照上述规定受到相应比例的罚款处罚。例如,若中标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单位被罚款5万元至10万元,那么个人可能被罚款2500元至1万元。如果情节严重,还会面临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针对个人在单位中承担重要职责且单位营业执照与其紧密相关等特殊情况,实践中更多是影响单位营业执照,但个人职业发展会受到极大阻碍)。
- 刑事处罚角度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具体处罚情形:当个人参与的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时,就会触犯串通投标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等情况。一旦构成犯罪,个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