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评不上等级过了15日复审核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在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没有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那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常会被视为最终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就完全失去了进一步申请或申诉的机会。
情况一:若您认为伤病残情况有变化
如果您在初次鉴定结论作出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建议是1年后,但具体需根据当地规定),认为自己的伤病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您可以重新向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基于您伤病残情况实际发生变化的考虑,允许您再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情况二:若您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但已过15日
沟通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沟通,说明您对初次鉴定结论的异议,并探讨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或协商空间。
法律途径:如果沟通协商无果,且您确实认为初次鉴定结论存在不公或错误,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来挑战初次鉴定结论。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已经错过了15日的再次鉴定申请期限,法律途径的成功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关注后续政策变化: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政策的变化,看是否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出台,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已作出的鉴定结论进行复审或修正。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