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叩响港股大门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在上市过程中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侯俊杰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赛力斯作为拟赴港上市企业,其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在上市过程中需承担信息披露合规责任、禁止欺诈责任、内幕交易防控责任、合规运营责任四大核心法律责任。结合新闻背景中赛力斯拟发行逾3亿新股、融资规模约500亿元的“A+H”股上市计划,其责任履行情况将直接影响上市进程及后续市场表现。

一、信息披露合规责任:真实、准确、完整是核心

  1. 法律依据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1.12条至第11.20条,拟上市企业需在招股书中披露财务数据、业务模式、关联交易、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且披露内容需经独立核数师审计。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可能触发《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82条的“虚假陈述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及1000万港元罚款。

  2. 新闻背景关联分析
    赛力斯招股书显示,其拟将募资净额的70%用于研发投入,20%用于多元化营销渠道及海外销售。若实际资金用途与招股书披露不符(如将研发资金挪用至非核心业务),或未充分披露关联方交易(如与字节跳动合作的具体条款),可能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3. 责任主体

    • 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对招股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 董事及高管:根据《上市规则》第3.08条,董事需确保招股书“不包含重大不实陈述或遗漏”,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面临联交所纪律处分。

二、禁止欺诈责任:上市过程需严守诚信底线

  1. 法律依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明确禁止“欺诈行为”,包括虚构财务数据、伪造业务合同、隐瞒重大债务等。若企业通过财务造假(如虚增收入、少计负债)或业务造假(如虚构订单、夸大技术能力)推动上市,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 新闻背景关联分析
    赛力斯招股书显示,其2024年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达93.4%,燃油车收入占比不足2%。若实际销售数据与招股书披露存在显著差异(如通过关联方“刷单”虚增收入),或未充分披露技术风险(如具身智能业务商业化进度滞后),可能触发欺诈责任。

  3. 责任主体

    • 公司:作为欺诈行为的直接受益方,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投资者索赔)。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被证实参与欺诈(如指使财务造假),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中介机构: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若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可能被联交所处罚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内幕交易防控责任:严防信息泄露与利益输送

  1.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1条至第298条,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内幕信息(如未公开的财务数据、并购计划、募资用途)需严格保密。若董事、高管或员工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可能构成“内幕交易罪”,最高可处10年监禁及1000万港元罚款。

  2. 新闻背景关联分析
    赛力斯拟发行逾3亿新股,若在定价前泄露募资规模、发行价格等关键信息,导致特定投资者提前布局,可能触发内幕交易责任。此外,其与字节跳动的合作协议若被提前披露,也可能涉及内幕信息管理问题。

  3. 责任主体

    • 董事及高管:需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内幕信息仅在必要范围内流通。
    • 员工:若违反保密义务参与内幕交易,需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 公司:需对内幕交易防控措施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因制度漏洞导致内幕交易,可能被联交所要求整改。

四、合规运营责任:上市后需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1. 法律依据
    上市后,企业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3章至第15章的持续义务,包括定期披露财报、重大事项公告、关联交易审批等。若违反持续义务(如未及时披露业绩亏损、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可能被联交所责令整改、暂停交易或除牌。

  2. 新闻背景关联分析
    赛力斯计划将募资用于技术研发、海外销售及充电网络服务。若后续资金使用与招股书披露不符(如将研发资金用于非核心业务),或未充分披露海外销售风险(如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可能构成合规运营违规。

  3. 责任主体

    • 公司:需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上市后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对合规运营负责,若因失职导致违规,可能被联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五、延伸思考:对拟上市企业的警示意义

  1. 信息披露需“全而真”:赛力斯需确保招股书披露的业务数据、技术能力、风险因素与实际情况一致,避免“选择性披露”或“模糊表述”。
  2. 内幕交易需“零容忍”:上市过程中需严格限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建立“防火墙”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3. 合规运营需“常态化”:上市后需将合规管理融入日常运营,定期自查自纠,避免“重上市、轻管理”。

法律建议

若您是赛力斯相关负责人,建议:

  1. 建立专项合规团队:由法务、财务、业务人员组成,负责上市全流程合规管理。
  2. 开展内幕交易培训:对董事、高管及员工进行内幕交易法规培训,明确“红线”行为。
  3.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的信息披露争议、内幕交易举报等风险,制定应对流程。

如有进一步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