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规定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4-17 公司事务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分别是: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指未经授权,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或私自留存含有国家秘密的信息载体。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将国家秘密载体进行交易、转送他人或擅自销毁,破坏国家秘密管理秩序。
  3. 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使用普通邮政、快递等缺乏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违反国家秘密传递规定。
  4. 非法出境传递或携带国家秘密载体:未经批准,邮寄、托运或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未经授权复制、记录或存储国家秘密到其他介质或非保密设备中。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在私人场合提及或传递国家秘密,无法保证秘密信息的安全。
  7. 在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在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络等开放环境中传递国家秘密,极易被窃取。
  8. 将涉密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增加泄露风险。
  9. 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信息交换:在涉密信息系统与公共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0. 使用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使用未经认证的、不具备保密功能的设备存储或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破坏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增加泄露风险。
  12. 不当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对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未进行安全技术处理,可能导致残留的国家秘密信息被泄露。

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实施这些行为的人都将依法受到处分;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的观点是,保密工作至关重要,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