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护人达成协议后却不履行其监护职责时,这确实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确监护人的基本职责,这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如果监护人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就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处罚。
具体来说,如果监护人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根据相关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撤销监护人的资格。这是对监护人失职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旨在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受进一步侵害。
此外,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导致被监护人遭受财产损失,监护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监护人不仅可能失去监护资格,还可能面临经济上的处罚。
除了上述法律责任外,监护人还可能面临社会舆论的谴责。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如果未能履行这一职责,就可能受到社会的批评和指责。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相关个人或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同时,民政部门也有责任在必要时介入,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综上所述,监护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其监护职责,将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处罚,包括撤销监护资格和承担赔偿责任等。因此,作为监护人,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