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受害人转款但没达成谅解应当返还吗-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刑事辩护

结论: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受害人转款但未达成谅解,是否应当返还需分情况讨论。

  1. 若转款性质为赔偿款且未明确约定为谅解金:

    • 在此情况下,若转款行为本身未附带“以达成谅解为条件”的明确约定,则该款项通常被视为赔偿款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若受害人接受款项后未提出异议,且转款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则无需返还。但需注意,若后续双方就赔偿数额或谅解事宜产生争议,该款项可能作为赔偿协商的参考依据。
  2. 若转款明确约定为“以达成谅解为条件”的谅解金:

    • 若转款时双方明确约定,该款项系为促成受害人出具谅解书而支付,且谅解书最终未达成,则转款方(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要求受害人返还。此情形下,谅解金的支付与谅解书的出具构成条件关系,条件未成就时,转款方有权基于不当得利或合同撤销权(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主张返还。
  3. 若转款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调解程序:

    •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若转款行为发生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阶段,且调解协议未达成或未被法院确认,则转款方可根据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主张返还或抵扣后续赔偿。若调解协议已明确款项性质及返还条件,则应按协议执行。
  4. 实务建议:

    • 对于犯罪嫌疑人家属而言,建议在转款前与受害人明确款项性质、目的及返还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
    • 对于受害人而言,若接受转款后未达成谅解,应谨慎处理款项,避免因不当得利引发法律纠纷。
    • 双方均可通过律师协助,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或提起民事诉讼,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总结:犯罪嫌疑人家属向受害人转款但未达成谅解时,是否应当返还取决于转款的性质、目的及双方约定。建议双方在处理此类事宜时,务必明确条款、保留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