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合同上通常需要盖的是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专用章,如CMA章,以及实验室自己的检验检测专用章,而CNAS章则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加盖。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CMA章的加盖要求
盖章位置:
- 根据认监委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CMA章应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上部适当位置。
标志使用:
-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可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上使用CMA标志。
标志规格:
- 使用CMA标志时,应按照标志规定的比例,根据情况放大或缩小,不可更改标志比例,标志上下部分的颜色应一致。
二、实验室自己的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加盖要求
盖章位置:
-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印章内容:
-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
三、CNAS章的加盖情况
- CNAS章并非必须在所有检验报告上加盖。它主要取决于实验室是否获得了CNAS的认可,以及报告的具体用途。如果实验室获得了CNAS的认可,并且报告需要用于国际互认或特定客户要求,那么可能需要加盖CNAS章。
- CNAS印章更新:自2015年5月1日起,已获得认可的机构可通过原密码从CNAS网站下载新版认可标识或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并应尽早启用新版认可标识。对于使用已印制带有旧版认可标识的宣传等材料,机构最迟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停止使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带有旧版认可标识的检测/校准、检验报告或证书失效。
四、特殊情况下的盖章要求
-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以下情况可以不盖章:
- 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 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五、法律建议
- 确保合规性:检验检测机构在出具检验报告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加盖相应的印章,以确保报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注意印章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确保印章的使用符合规定,防止印章被滥用或误用。
- 及时更新印章:对于CNAS等认可机构的印章更新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及时关注并更新印章,以确保报告的合规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检验报告合同上的盖章要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或认监委等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