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禁止条款有哪些-郭美娜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合同纠纷

框架协议中的禁止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购方式与原则的禁止:

    • 主管预算单位若能够归集需求形成单一项目进行采购,并通过签订时间、地点、数量不确定的采购合同满足需求,则不得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这是为了确保采购的明确性和效率。
    • 框架协议采购应遵循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不得采用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即入围的方法,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质量。
  2. 框架协议内容的禁止:

    •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以维护协议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 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以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3. 供应商资格与行为的禁止:

    •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以维护采购市场的秩序。
    • 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以确保采购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响应文件与采购需求的禁止:

    • 供应商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以确保采购质量。
    • 货物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以防止不公平竞争和垄断。
  5. 质量因素与评分项的禁止:

    • 质量因素中的其他指标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但不得作为评分项,以确保评分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6. 入围供应商数量与淘汰比例的禁止:

    •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以确保竞争的充分性。
    • 采用质量优先法的检测、实验等仪器设备采购,淘汰比例不得低于4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以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
  7. 框架协议修改与补充征集的禁止:

    • 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以确保采购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8. 合同授予顺序的禁止:

    • 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以确保合同授予的公正性和可预测性。

法律建议:

  • 在签订框架协议时,务必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不违反上述禁止条款。
  • 若发现框架协议中存在违反禁止条款的内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在参与框架协议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条款,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可能后果:

  • 若违反框架协议中的禁止条款,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违反禁止条款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违约或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