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法院起诉时原告没到场只有律师在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原告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诉讼代理人是可以出庭参加相关的诉讼活动的。这是原告委托相关人员所从事的具体诉讼业务,因此,从法律层面讲,原告本人不到场,但有律师代表出庭,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原告作为诉讼的启动方,理论上是有义务亲自出席开庭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原告因正当理由(如疾病、出差等)无法到场,并且已经获得了法庭的批准延期开庭或者允许律师代表出庭,那么这种情况是会被法庭接受的。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
普通民事案件:
涉及人身关系等必须原告本人出庭的案件:
律师出庭的效力:
综上所述,如果原告在法院起诉时没到场,但委托了律师代表出庭,并且律师的代理权限合法且有效,那么案件是可以继续审理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且没有委托律师或律师的代理权限存在问题,那么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因此,建议您在起诉前确保已经委托了合适的律师,并明确了律师的代理权限。同时,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庭,应提前向法庭申请延期开庭或获得其他合法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