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元骗取医保行为可以作行政处罚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0-16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几十元骗取医保行为是否可以作行政处罚”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骗取医保的具体情节和金额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适用于所有以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包括医保)待遇的行为,无论金额大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金额较小的骗取医保行为,各地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为细致的处罚规定。例如,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就发布了《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但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结算总金额1000元以下,且同时符合其他五项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如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并足额退还涉案医保基金等)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金额较小的骗取医保行为都可以免于处罚,而是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对于您提到的“几十元”的骗取医保行为,如果这一行为确实构成了以欺诈手段骗取医保待遇,且不符合当地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包括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遇到或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以便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欺诈手段骗取医保待遇,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