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的定义及其主要界定方式-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5-10-15 合同纠纷

围标串标是招投标领域中的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下面我将详细解释围标串标的定义及其主要界定方式。

围标串标的定义

围标:通常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和行为。这种行为是投标人之间的横向联合,手法相对简单,但同样对招投标制度造成了巨大危害。

串标:则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个或多个投标人、甚至招标监管部门、交易平台之间达成一种利益共同体,通过提前拟定有倾向性的招标文件、泄露或内定评委名单,甚至故意打错投标人的分数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中标,最终达成非法利益目标的一种多犯罪主体纵向联合违法行为。串标行为更为复杂,牵涉面广,治理起来也相对困难。

围标串标的主要界定方式

  1. 行为特征界定:

    • 围标行为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的横向联合,如一致抬高或压低报价、制作雷同的投标文件等。
    • 串标行为则表现为多个招投标主体之间的纵向联合,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的勾结,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中标结果。
  2. 技术手段界定:

    • 在电子招投标背景下,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如IP与MAC号自动查询来识别围标串标行为。如果发现同一招标项目中,两家不同的投标公司使用相同的IP地址或者MAC地址进行上传,就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嫌疑。
    • 此外,还可以采用暗标错位评审等技术手段来防范评标专家打分倾向性和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3. 制度与流程界定:

    • 严格规定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办法,确保所有投标企业同一标准、一视同仁,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和成本。
    • 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设定。
    • 深化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构建“守信得偿、失信必惩”的市场信用环境,对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进行信用惩戒。
  4. 法律与监管界定: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界定和处罚。例如,《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围标串标行为的违法性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 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围标串标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公开曝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综上所述,围标串标是招投标领域中的一种严重违法行为,需要通过行为特征、技术手段、制度与流程以及法律与监管等多方面的界定方式来加以识别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