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将财产转移到其配偶名下可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吗-许学斌律师|法行宝
2025-04-15 婚姻家庭

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将财产转移到其配偶名下,若符合特定条件,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情况

  1. 夫妻共同债务:若该债务原本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虽为个人债务但转移财产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且该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是因为配偶在夫妻共同债务中需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例如,若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而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那么配偶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 恶意转移财产:若被执行人与配偶恶意串通,通过转移财产来规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通常涉及虚假交易、赠与等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例如,被执行人将名下财产以极低价格或无偿转让给配偶,以逃避债务履行,此时债权人可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二.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规定,支持在夫妻共同债务情况下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权利,为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 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

  1. 申请:债权人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写明追加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财产转移证据、恶意串通线索等相应证据。
  2. 审查与裁定:执行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证据,判断是否符合追加条件。若符合,法院会作出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若不符合,则裁定驳回申请。

我建议:在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向执行机构提供线索,并依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追加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