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 交警扣车需要开具书面凭据吗-于莹莹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交通事故

交警在酒驾查处中扣留车辆时,必须依法开具书面凭据。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交警扣留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该凭证需载明车辆基本信息、扣留原因、法律依据及处理机关等内容。

  2. 扣车情形与程序

    • 酒驾认定标准: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饮酒驾驶)或≥80mg/100ml(醉酒驾驶),交警可依法扣留车辆。
    • 凭证形式:凭证可为制式文书(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由执法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 例外情形:若现场无法立即出具书面凭证(如设备故障),执法人员需口头告知权利义务,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3. 未开具凭证的后果

    • 程序违法:扣留行为可能因缺乏法定要件被认定为违法,当事人可据此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证据效力:未出具凭证的扣留记录可能无法作为后续处罚的合法依据,影响案件处理。
  4. 当事人权利

    • 核对凭证:有权要求查看并留存凭证复印件。
    • 异议申诉:若对扣留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凭证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若遇到未开具凭证的情况,可当场要求执法人员补办,或记录执法人员警号、时间地点等信息,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