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确认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条款明确指出了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即自始无效。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条也进一步阐释了“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含义,即无效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 具体解释
- 自始无效:这意味着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其法律效力将追溯至婚姻成立之初,即该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法律上的效力。无论婚姻已经持续了多长时间,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就视为从未有效过。
- 法律后果:由于婚姻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例如,他们不能享受夫妻间的财产共有权、相互继承权等,同时也不承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等。
综上所述,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效力将追溯至婚姻成立之初,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一结论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