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物业,但需分情况讨论:
若物业有管理义务且未履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对小区内“违反治安、环保、装饰装修等行为”有制止和报告义务。若楼上弹琴产生的噪音属于“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居住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且物业未采取劝阻、协调或向环保部门报告等措施,您可要求物业履行管理职责,甚至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其整改。
若物业已履行义务但问题未解决
若物业已多次协调但楼上住户仍持续弹琴,此时物业的责任已尽到。您需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无直接执法权时的角色
物业并非执法机构,其职责限于协调和报告。若楼上行为不构成违法(如未超标但影响生活),物业可协助组织双方调解,但无权强制要求停弹。此时需优先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噪音时间、是否持续等),可继续向我咨询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