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树砸死,应由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判定
- 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除非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且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否则他们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受害人的过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如果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如果受害人明知树木存在安全隐患,却仍然冒险接近,那么受害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 实际案例
- 例如,在某案例中,张保安购买了树木并雇人伐树,由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路过的刘某被伐倒的树木砸伤致死。法院认为,张保安和张庆作为伐树活动的参与者,明知伐树是高风险活动,却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受害人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意识到伐树现场的安全隐患,却仍然执意通过,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三. 结论与建议
- 因此,在被树砸死的情况下,首先应确定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并评估他们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以确定是否需要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我建议,在遭遇此类事故时,受害人的家属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的赔偿协商或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