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下面我从几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冒用他人信用卡”与您的情况高度吻合:
在您描述的场景中,您取走了他人遗忘在ATM机内且已输好密码的银行卡中的7000元,这实际上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因为银行卡是持卡人所有,您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其银行卡进行取款,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数额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您取走的7000元,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三、法律后果
如果您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较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您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
四、建议与提醒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法律是严肃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