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把车子拖走了,是需要开具相关证据的。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扣留或拖移,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扣留车辆决定书、拖移车辆通知书等,作为执法的依据和后续处理的凭证。
证据作用:这些法律文书不仅是交警执法的证明,也是车主或驾驶人后续处理车辆被扣留或拖移事宜的重要依据。例如,车主或驾驶人可以凭借这些文书了解车辆被扣留或拖移的原因、地点、时间等信息,以及后续如何处理的相关事宜。
实践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交警将车辆拖走,通常会现场制作并交付一份拖移车辆通知书给车主或驾驶人。如果现场无法交付,交警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如邮寄、公告等)告知车主或驾驶人相关信息。
因此,如果交警把车子拖走了,车主或驾驶人应当要求交警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证据,并妥善保管好这些文书,以便后续处理相关事宜。如果交警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或文书内容不明确,车主或驾驶人有权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