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购买的假发票开具980万元的金额用于逃税怎么处罚-王慧欣律师|法行宝
2025-10-09 经济纠纷

使用购买的假发票开具980万元金额用于逃税的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双重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刑事处罚:构成逃税罪与伪造发票罪的数罪并罚

  1. 逃税罪
    根据《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通常指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如本案98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键点:逃税金额980万元已远超“数额巨大”标准,若占应纳税额比例达30%以上,将面临3-7年刑期。

  2. 伪造发票罪
    购买假发票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第280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延伸)。若假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关键点:即使假发票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行为也可能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3. 数罪并罚原则
    若行为同时构成逃税罪和伪造发票罪,法院将根据《刑法》第69条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刑期可能为两罪刑期之和(但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

二、行政处罚:税务机关的追缴与罚款

  1. 追缴税款与滞纳金
    税务机关将责令补缴逃税的980万元税款,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对逃税行为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以980万元为基数,罚款区间为490万元至4900万元。

  3. 限制措施
    逃税人可能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面临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政府采购供应资格等联合惩戒措施。

三、实务建议:主动补缴与配合调查

  1. 自首与补缴的减责空间
    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属于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在税务机关立案前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依据《刑法》第201条第4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需满足“五年内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条件)。

  2. 证据固定与程序合规
    若已收到税务机关调查通知,应立即停止使用假发票,封存相关账目,避免销毁证据。同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与税务机关沟通,制定补缴方案,争取从宽处理。

总结:本案行为已同时触犯逃税罪和伪造发票罪,刑事处罚可能涉及3-7年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行政处罚包括补缴税款、滞纳金及数倍罚款。建议立即自首并补缴税款,以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