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立案后没有鉴定伤情但得到赔偿的情况下,被打者是否可以不去结案,需视案件性质、情节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一、案件性质与撤案可能性
刑事案件:
-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后是否撤案通常由司法机关决定,被害人无权随意撤案。
- 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而终结诉讼。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
- 对于轻伤及以上的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即使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也不能随意撤案,但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民事纠纷引发的案件:
- 在民事纠纷引发的案件中,如双方达成和解、赔偿等协议后,经被害人同意,可能存在撤案的可能。但这也并非绝对,因为撤案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案件的社会影响、公共利益等。
- 伤情鉴定主要用于确定伤害程度,它并非撤案的直接决定因素。但如果伤情轻微,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影响案件性质,进而影响撤案与否。
二、未做伤情鉴定的影响
- 未做伤情鉴定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案件是否可以撤案。撤案需满足法定情形,如情节轻微、超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 若案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未做伤情鉴定可能会影响赔偿的认定与计算。因为赔偿数额可能与伤情程度紧密相关,未做伤情鉴定可能导致赔偿数额无法准确确定。
三、法律建议与后果
法律建议:
- 在决定是否撤案前,被打者应充分评估各种因素及后果,包括案件的性质、情节、双方态度、社会影响等。
- 若考虑撤案,建议被打者与加害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书面和解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同时,被打者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撤案行为既合法合规,又能符合自身利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若未经司法机关同意擅自撤案,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被视为逃避法律制裁、干扰司法程序等。
- 若撤案后加害方未履行赔偿义务,被打者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赔偿。
举例说明:假设一起轻微的打架斗殴案件中,双方达成和解并赔偿了损失,但未做伤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案件性质属于治安案件且情节轻微,经被害人同意后,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撤案。但如果案件性质属于刑事案件且情节较重,即使双方和解并赔偿了损失,公安机关也可能不会撤案。
总结:立案后没有鉴定伤情但得到赔偿的情况下,被打者是否可以不去结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被打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及后果后再做决定。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