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堆料如何处理的问题,结合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设施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内容,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占用耕地堆料的处理原则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 对于现状已经占用的耕地,若属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开展必要的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应在项目区范围内或县域内足额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 若占用部分不需要保留,则应坚决予以拆除,恢复耕地原状。
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今后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建设应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若确实无法避免占用,项目完成后需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区补划;若项目区无法落实补划,则应在县域内补划。
二、占用一般耕地的处理措施
- 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占用一般耕地的,应纳入县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实行年度进出平衡。这意味着,占用的一般耕地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土地整理、复垦等)进行补充,以保持耕地总量的稳定。
三、项目设计与实施要求
严把项目初设关:
-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时,应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若确实需要占用且无法避让,应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同步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提请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实地测绘与群众意见:
- 项目初步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进行测绘,确保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优化项目布局、田块小并大等方式尽可能地产生新增耕地,以此对项目区配套建设必须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充。
四、禁止“非粮化”问题
- 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因此,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应严格禁止产生“非粮化”问题,即不得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非粮食生产用途。
综上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堆料的处理应遵循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等原则,并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严把初设关、进行实地测绘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同时禁止产生“非粮化”问题。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