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有吸毒史能否去当消防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招录条件和政策规定。
从我找到的招录公告来看,无论是屯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还是都安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时,都明确列出了不得报考的情形,其中就包括“有吸毒史”这一项。例如,屯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公告中明确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7)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公告中也有类似规定,强调应聘者需“无纹身、吸毒史”,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这些规定主要是基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和对消防员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严格要求。消防员需要承担高强度的训练和应急救援任务,因此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任务。有吸毒史的人员可能存在身体或心理上的隐患,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履行消防员职责的能力。
因此,根据目前的招录政策和条件,有吸毒史的人员是不能去当消防员的。如果您对消防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建议您先了解并改善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同时关注未来的招录公告,看是否有其他适合您的岗位或机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