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后签了调解书后可以再次申请检查心理病-朱云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侵权纠纷

结论:签了调解书后,若发现存在因被打事件引发的心理问题,一般可以再次申请检查心理病,但能否据此主张相关权利需视调解书内容及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调解书性质角度

    • 调解书通常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纠纷解决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书中已经明确包含了关于身体伤害(包括可能存在的心理伤害)的全部赔偿或处理事项,且双方均确认无其他争议,那么后续再以心理病为由主张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因为从契约精神角度,双方应遵守已达成的协议。
    • 然而,如果调解书仅针对当时已知的身体伤害情况进行了处理,而未涉及潜在的心理伤害,或者调解书中明确保留了因后续发现新伤情(包括心理伤情)而进一步主张权利的条款,那么在发现心理病后,是可以再次申请检查并主张相应权利的。
  2. 从法律权利角度

    •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这里的健康权不仅包括生理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被人打后,若因此导致心理疾病,受害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健康权,包括进行心理检查、治疗以及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即使已经签订了调解书,如果后续发现存在因被打事件引发的心理问题,且该问题在签订调解书时并未被发现或考虑,受害者仍然可以基于法律赋予的健康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心理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侵权人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责任。
  3. 从实际操作角度

    • 在申请心理检查时,建议受害者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保留好相关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将对于后续主张权利起到关键作用。
    • 同时,受害者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心理病的检查和治疗费用达成新的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