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可以追回老公转给小三的一百多万流水。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小三”),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因此,原配有权要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追回相应财产。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并支持原配追回财产。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
原配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财产的流向。同时,原配可以通过起诉“小三”和配偶(如需)的方式,要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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