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如何处理-许彬律师|法行宝
2025-10-03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君实生物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针对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需依据股权激励协议和公司规定,结合公平诚信原则进行。未约定时,非自身过错离职可协商继续持有或合理转让;自身过错离职,公司可能收回股权。

一、股权激励协议和公司规定是首要依据

在君实生物的案例中,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这通常基于股权激励协议和公司内部规定。若协议或规定中明确约定了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方式,如收回股权、强制转让或继续持有等,则应按照约定执行。例如,协议可能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后,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已行权的部分则需按照协议规定的价格或方式转让给公司或其他指定方。

二、未约定时的处理原则

若股权激励协议或公司规定中未对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则应依据公平诚信原则进行处理。

  1. 非自身过错离职:对于非因自身过错(如公司裁员、业务调整等)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可与其协商,看是否能继续持有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或按合理价格转让。例如,双方可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转让价格,该价格可能参考市场价格、公司净资产值等因素。若协商不成,激励对象可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2. 自身过错离职:对于因违反公司规定、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等自身过错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大概率会收回其股权,且回购价可能低于市场价。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性。例如,若激励对象因泄露公司机密而被解雇,公司有权以较低的价格收回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法律条文参考

在处理股权激励离职或放弃权益的问题时,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条文。如《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等。这些规定为股权激励计划中股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基础。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其中包括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这为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股权激励对象的股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与普法教育

君实生物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事件,引发了市场对股权激励离职处理的关注。对于公司而言,应完善股权激励协议和公司规定,明确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方式,以减少争议和风险。例如,公司可在协议中约定详细的离职处理条款,包括离职原因的分类、股权回购的价格确定方式等。对于激励对象而言,应仔细阅读股权激励协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离职时与公司好好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激励对象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离职处理的部分,确保自己理解并接受这些条款。

五、实际操作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可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流程和标准。例如,公司可设立专门的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事宜,包括离职或放弃权益的处理。同时,公司应与激励对象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其离职意向和原因,以便按照协议或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激励对象而言,若对股权激励协议或公司规定有疑问或不满,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针对君实生物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中离职或放弃激励对象权益的处理问题,需依据股权激励协议和公司规定进行,未约定时依据公平诚信原则处理。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