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死亡证明的开具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死亡的具体情形。
首先,如果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送院途中死亡的,那么死亡证明将由负责救治的医师填写并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其次,如果是在公民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者其他非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那么需要由家属持死者和申报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到现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并由这些机构根据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后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这种情况下,参与死亡调查的民警也需要在相应栏目签名,同时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派出所需要在证明上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最后,针对您特别询问的法医能否开具死亡证明的问题,如果是未经救治非正常死亡的情形,那么公安机关治安、交管、刑侦等有关部门会参与调查,并委托法医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或者死亡认定书。这种情况下,法医是有权并会出具相应的死亡证明的。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解答您的疑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