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骑车被电动车碰撞后,对方主责您次责,且对方没钱赔偿,您是否可以走工伤用医保,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几种情况产生的医疗费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其中,与您情况相关的是: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而不是通过医保。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对方(电动车驾驶者)是主责方,理论上其应当承担您的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然而,您提到对方没有钱赔偿,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这并不改变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原则。
现在,我们具体分析您的问题:
是否可以走工伤:这取决于您的伤情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以及您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如果符合,那么您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是否可以用医保: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是通过医保。即使对方没有钱赔偿,这也不改变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如果未购买社保)支付的原则。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您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不是通过医保来报销医疗费用。如果对方没有钱赔偿,这并不影响您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也不改变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的原则。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您不可以走工伤用医保来报销医疗费用。如果您的伤情符合工伤定义,您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