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未设置围挡导致摔倒怎么办-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合同纠纷

施工方未设置围挡导致摔倒,施工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施工方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参考:某日晚,赵某外出散步时,不慎跌入某公司未设置围挡的施工现场一侧的道路排水沟受伤。法院审理认为,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设置围挡,亦未采取安全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法院酌定由某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这表明,施工方未设置围挡或未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导致他人摔倒受伤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受害者的自身责任

虽然施工方需要承担责任,但受害者自身也可能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案例参考:在上述赵某的案例中,法院认为赵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明知穿拖鞋跨越施工现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其踩入的排水渠为村内固有设施,赵某未能仔细分辨路况,导致自身危险程度增加,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法院酌定赵某自行承担60%的责任。

这表明,如果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如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可以减轻施工方的责任。

三、责任划分的考量因素

在责任划分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等因素。例如,施工方是否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受害者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等。

建议:

  1.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围挡、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并强化管理,及时检查安全设施的规范性和存在的漏洞。发现围蔽设施破损或者警示牌缺失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有条件的施工单位还可以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及负责区域进行全天候的规律巡查,以提醒行人或车辆注意安全和绕行。

  2. 受害者:在公共场所一定要遵守安全提示和规定,增强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主动远离危险源,以免发生悲剧。

四、后续行动建议

如果您或他人因施工方未设置围挡导致摔倒受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及时就医:首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2. 收集证据: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3. 协商解决:尝试与施工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4.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