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因提交新证据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核心内容需围绕“新证据导致原判决事实不清”展开,格式和内容要点如下:
1. 裁定书结构与核心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二审法院因新证据发回重审的裁定书,需包含以下关键部分:
- 首部:法院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原被告、代理人等)。
- 案由:明确案件类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
- 二审审理情况:简述一审判决结果、当事人上诉请求及二审争议焦点。
- 新证据的认定:
- 明确新证据的名称、提交时间、提交方(如上诉人/被上诉人);
- 说明新证据与案件关键事实的关联性(如“证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推翻原审对责任比例的认定”);
- 强调新证据未在一审提交的原因(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对方一审未披露”)。
- 发回重审的理由:
- 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第(三)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说明新证据如何导致原判决事实不清(如“新证据证明原审对违约金额的认定缺乏依据”“原判决未采信的关键证据现被证实”)。
- 裁定结果: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尾部:审判长、审判员签名,法院公章,日期。
2. 关键法律要点与风险提示
- 新证据的合法性:二审提交的新证据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现第177条)及司法解释关于“新证据”的规定(如一审后新发现、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等),否则可能被法院排除。
- 发回重审的后果:原审法院需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当事人可补充证据、变更诉讼请求,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和举证期限。
- 上诉权限制:对发回重审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
3. 示例条款(关键部分)
本院认为:
上诉人XX在二审期间提交的新证据《XX合同》《XX鉴定报告》,证明原审对XX事实的认定存在错误。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直接相关,且因客观原因未在一审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新证据的规定。因新证据导致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第(三)项,裁定如下:
一、撤销XX人民法院(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XX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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