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中,若被告欠原告货款且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诉讼请求可按以下要点撰写:
明确请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
需写明货款的具体金额(如“人民币XX元”),并说明该金额的计算依据(如合同约定的单价、数量或结算条款)。若存在部分已付款,应扣除已支付部分,仅主张未付余额。
主张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需引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明确条款(如“第X条约定,逾期付款的,按未付金额的每日X%支付违约金”),并计算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自XX年XX月XX日至实际清偿日,暂计为XX元”)。
注意:若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的30%),被告可能主张调整,此时需补充说明违约金的合理性(如资金占用成本、商业机会损失等)。
补充利息或损失赔偿(可选)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可同时主张:
明确诉讼费用承担请求
通常需写明“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实际支出。
示例诉讼请求条款:
“1.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XX元;
-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XX元为基数,按每日X%自XX年XX月XX日计至实际清偿日,暂计XX元);
-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材料,我将结合实务经验为您细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