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能采取监视居住吗-邓晓霞律师|法行宝
2025-09-30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能采取监视居住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并且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符合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那么是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监视居住的。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仅有的扶养人;
  4.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监视居住。这一决策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