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一个星期确实有薪资。
一. 试用期薪资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均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条款均表明,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无论时间长短,都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二. 试用期薪资的支付标准 试用期工资的具体数额应不低于两个标准中的较高者:1. 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100%;2.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能够获得与其劳动价值相匹配的薪资。
三. 试用期薪资的支付时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试用期只有一周的情况,用人单位通常会按照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这一周的工资,例如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与其他月份的工资一并发放。
综上所述,试用期满一个星期的劳动者有权获得薪资,且该薪资应不低于法定标准。如遇用人单位拒付或拖欠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依法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