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多次骂别人算寻衅滋事吗-张添智律师|法行宝
2025-04-10 刑事辩护

多次辱骂他人,若情节恶劣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多次辱骂他人与寻衅滋事罪的关系

  1.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行为。

  2. 多次辱骂的定性:多次辱骂他人,若这种行为具有持续性、恶意性,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如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中的“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 例如,某人在公共场所多次恶意辱骂他人,导致被辱骂者精神受到严重打击,或引起周围群众的恐慌和不满,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 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

如果多次辱骂他人的行为情节较为轻微,未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或者是在私人场合中因琐事而发生的,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下,可能只是违反了道德规范,或者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三. 我的观点

我认为,在判断多次辱骂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应综合考虑辱骂的次数、场合、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等多种因素。如果行为确实恶劣,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那么就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如果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可以通过道德教育、民事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