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调解员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安金龙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合同纠纷

在以下情况下,调解员可能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

  1.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当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和好协议时,由于他们之间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通常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同时,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
  2.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在收养关系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同意继续维持收养关系,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且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3.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 对于那些数额不大,且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由于已经没有执行内容,即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义务,因此人民法院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
  4.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 这主要指的是那些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例如,某些确认、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可能只是确认了某种事实或状态,而没有涉及具体的给付义务,因此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

法律背景与建议:

  • 调解协议书是调解过程中记录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上述所列,调解员可能不会制作调解协议书。
  • 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的案件,调解员应当将调解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员(或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该笔录即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您在调解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